升学渠道

日期:2023-07-10 17:06:04

1. 中职学校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中职毕业生如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

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30%。

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中职毕业生如何通过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进入成人高校就读专科或本科?

中职毕业生可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进入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成人高校。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中职学生如何通过自学考试获取专科学历?

学有余力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可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获取相应专科学历,往届生可以社会考生的身份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的考试。

开展衔接工作的主考学校原则上公办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本科院校,且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主考评审和备案。参加自考专科与中职衔接的考生,在中职所学专业与自考专科衔接专业原则上应是同一学科大类。

衔接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分为三个部分:学分互认课程、衔接课程、统考课程,各部分具体课程均由省招生考试院和主考学校共同制定。

学分互认课程: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已学过与自学考试专科计划中名称相同或相近的政治课,成绩合格可以办理学分互认。

衔接课程:主要是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过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等内容作进一步的延伸与拓展,原则上应尽量选择与中等职业教育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总门数占专科考试课程的1/3左右。

统考课程:统考课程笔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可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实践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

参加高等自学考试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学生,按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可申请办理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学历文凭。

5.中职毕业生如何通过跨省单招就读专科?

取得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可以参加教育部同意跨省单独招生院校的考试招生就读专科。

考生成绩由面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新闻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来源地址:http://zsksy.guizhou.gov.cn/gzs2023nzdzyjyzszt/cjwt_5940893/202306/t20230606_8008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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